「基隆郡」,創設於1920年(大正9年),為一行政區域的空間劃分,由臺灣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次郎公佈、施行。基隆設郡,轄貢寮、雙溪、平溪、瑞芳、七堵、萬里、金山等7庄、及基隆街,隸臺北州。由遠藤所六擔任郡守。
1920年(大正9年),總督田健次郎標榜地方自治,施行地方公共團體制度。7月27日公佈州制、市制、街庄制;8月10日制定全臺州廳街庄的名稱、位置、管轄區域、及地方官制的改正公佈。9月1日施行州制;10月1日施行市街庄制。
總督田健次郎曾表示,此次地方官制的改正,將釋出以往的中央集權,提高地方官的地位、擴張其權限。地方事務,由地方官負責處理,才不會因凡事須一一聽從中央、而在地方事務上有失機宜。
另外,普通行政事務,應以普通文官充任。此次改制,不過使警察回復其本來的職責,由郡守賦予警察權,乃為保持行政機關事權的統一而已。
「基隆郡」的郡役所,當時設置在基隆街。戰後的基隆市所轄的市區,為當時的基隆街,設街役庄;而七堵、暖暖2區,屬當時的七堵庄,設庄役場,分別處理各街庄的行政事務。
1924年(大正13年)12月25日,改正總督府官制,同時修正地方官官制,基隆、高雄改為市;基隆市是由原基隆郡轄的基隆街改設,市設市役所,置市尹、警察署,與「基隆郡」分治,同歸臺北州直轄。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