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44至45年間,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六補給庫上校庫長等人因涉嫌侵占及盜賣軍糧、軍油等軍用物品而被移送聯勤總部審訊、判決,後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案情概要、辦理經過情形及判決結果,並獲總統同意。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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