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右為新郎,中是第一新娘人偶,左邊是第二新娘(活人,是往生新娘的姊妹)。冥婚謂男女到達適婚年齡未婚而亡者,以其神主牌位為嫁娶對象之風俗。嫁娶神主牌,有三種情形,一為未婚而往生婦女之神主牌嫁給陌生男方;二為訂婚後,女方往生,其神主牌嫁入男方;三為已訂婚之男女雙亡,進行雙方神主牌之婚禮。第一種情形,又可分為已屆14歲之適婚年齡,未婚而亡者,其神主牌可立即結婚;第二種情形,為未達婚齡而在10歲左右往生者,須等屆滿14歲,其神主牌方可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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