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為「雲林縣獄政」,拍攝時間約為1969年,放映時間不明,片長2分1秒,音軌完整清晰。
本片拍攝雲林縣監獄並介紹獄所內的設施。影片開頭拍攝雲林監獄大樓的外觀以及牢房空間,牢房與走廊由鐵門隔著,牢房牆壁上部設有對外窗、下部設有通風孔。接著介紹獄所之中的職業訓練班,首先是織布,眾多受刑人一同在房內織布,簡易的機器靠著腳踩與手抽動運作,手工藝類還有搓麻,戶外也設有菜園,影片拍攝了受刑人在進行施肥、採收等畫面。監獄中的飲食也由受刑人負責烹調,幾位負責烹飪工作的受刑人穿著印有「雲監」的圍裙處理眾人的伙食,並分裝到飯盆、提籃之中。監獄中也設有保健室,影片拍攝了櫃子上滿滿的玻璃藥罐,以及受刑人接受醫生測量血壓、聽診的畫面。最後介紹的是獄中的休閒設施,戶外設有籃球場,可以看到數位受刑人組隊打球,室內則有圖書室、讀報區可以閱讀充實,內部也安排了講課,受刑人還能下棋修養身心。最後則拍攝受刑人與家人會面,兩人在不同的房間隔著窗戶和鐵條用電話對話,旁白也強調這些措施是希望受刑人可以改過向善。
雲林監獄成立於1967年,本片拍攝的時間監獄是與雲林地方法院看守所合辦,直到1972年才移至現在虎尾鎮的地址,且由法務部核定為煙毒專業監獄,直到2003年改回普通監獄,以收容刑期未滿十年之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1998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後,臺灣雲林戒治所兼辦戒治業務成立,於雲林監獄兼辦,收容戒治人,直到2008年法務部為純化監所業務,才將相關業務轉至其他單位辦理。在本片的開頭可以看見雲林監獄的全名為臺灣雲林監獄,2011年正式成立矯正署後,雲林監獄也因而改名為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
本片拍攝的獄中職業訓練是基於《監獄行刑法》「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的立法目的,該法在1945年立法之初,便在實作上規範「應斟酌衛生、教化、經濟與受刑人之刑期、健康、知識、技能及出獄後之生計定之」,在1954年的修正中,進一步規範「監獄應按作業性質分設各種工場或農作場所」。在1975年確立的《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則規定「除法令別有規定或罹疾病、或基於戒護之安全,或因教化之理由者外,受刑人一律參加作業。分配作業後,非具有管教或安全上之需要,不得中途轉業。」亦即臺灣監所的勞作目的為矯正,且為強制執行,然而目前監獄行刑的勞動多為低技術高工時的密集工作,對於教化與社會銜接幫助有限,且受刑人的勞作金(即工資)也相當低,有33個監所在2019年每人每月的勞作所得僅有不足500元,勞作金又僅有部份(五分之一、四分之一、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依受刑人等級)可由受刑人自由使用於日常所需,也因此在2019年矯正署被監察院糾正。雲林監獄的自營勞作項目較其他單位特別,自1995年引入陶藝技能訓練班後,雲林監獄就以陶藝產品做為自營作業產品販售,其他較為著名的自營作業產品還有臺南監獄的蛋捲,但是仍有許多獄所的勞作是摺紙袋等低技術工作,這些具有特色的自營作業是否真正協助到受刑人回歸社會後的生活也有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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