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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合豐碾米廠

彰化合豐碾米廠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拍攝時間年代久遠,位於彰化縣溪湖鎮。農地稅賦,清朝以大、小租權存在,彰化「吳昌記」「祝豐館」吳如祥家族的堂內親戚吳彩臣,被延聘至溪湖大突庄「投奪館」管理佃農收租事宜。1904年(明治37年)取消大租權,改向農民直接徵收田賦,受鄉民愛戴,二子吳秋陽繼續替初設的「溪湖庄役場」收租。國民政府來台,「台灣省糧食局」總理國家糧政,沿用田賦政策,委託「溪湖鎮農會」與吳氏女婿楊永和的「合豐碾米工廠」代徵田賦。政府根據每筆農地地目等則訂定「賦元」,每「賦元」徵收稻穀27公斤或小麥25公斤,農民沒兌換損失,政府穩定糧價又掌握實糧,提供軍、公、教配給。

  楊永和生於1898年(明治31年),卒於1970年(民國59年),享年73歲。大突庄人,17歲分家創業,1928年(昭和3年)5月設立「合豐碾米工廠」,經營「丸三鐵路運送店」,日治時期納稅排名第二,僅次於糖廠,「台中州米穀商會」的監察人。

  「合豐碾米工廠」是「台灣省糧食局公糧委託倉庫」,專替政府代徵溪湖一半以上田賦,進行倉儲、保全、加工及運輸作業,不對外營業。吳、楊家族歷清、日和民國三朝,一門四代,公正不阿。田賦於1987年(民國76年)停徵,「合豐碾米工廠」停業,結束從清朝、日治到民國以來政府對農地徵收稅賦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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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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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產業與經濟
建檔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免費進場
所在地-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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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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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開放
撰寫者
楊清仁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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