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片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范燕秋教授提供,圖中可見韓國小鹿島病院監房(監禁室)的景象。
韓國小鹿島病院監房興建於1935年,為一層樓的紅磚造建築,由兩條平行的建築與一條廊道連接所構成,平面圖呈現英文字母「H」的樣貌,面積約為150.3平方公尺,建築本體由院民義務勞動所建成。2004年,該監房被韓國政府指定為第67號登錄文化財,正式成為國家文化資產。
在1930年代,被收押入監房的患者大多是因為違反更生園內部規則,除了減食或斷食外,甚至以體罰來懲處患者,由此可見,監房為當時園方侵害漢生病患者人權的設施。而男性患者在監禁結束後,更會被強行帶入一旁的「檢屍室」進行結紮手術,以達到斷種的目的。監禁室的存在不僅紀錄當時漢生病患在艱困環境下的勞動,也體現患者人權遭受侵害的歷史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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