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950至1960年代集結並活躍於大稻埕一帶的十三位「穿褲的」(台語)女性。
據黃孟雯的碩士論文〈西裝與香花:戰後初期台灣「穿褲的」女性的身影〉中的受訪者阿寶口述,她們當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業,因為工作關係「一個帶一個」而認識,有著共同「穿褲的」的認同而結拜「橋頭十三太妹」。「橋頭」位於台北的「大稻埕」,為當時臺北城市發展最繁榮之區域,「橋頭十三太妹」的祕密社會與「大稻埕」這個城市的文化有著緊密關聯。她們會穿上特地去狗標合發服裝行訂製的高級西裝,到理髮廳梳油頭,結伴上酒家喝酒或去舞廳跳舞,或是去戲院看戲、看電影。她們也運用大稻埕的在地文化做生意,她們會賣香花給酒家,或是運用人脈仲介不動產。她們主宰自身經濟資本,成為展演自身「穿褲的」性別氣質的物質基礎。
對她們來說,西裝不只是展演陽剛氣質的服飾,同時也是她們的組織服裝。成員們除了追女孩子、上酒家時需要展現陽剛魅力,和人喬事情也會著西裝赴約。西裝不僅展演了陽剛的性別氣質,同時也連結著團體與個人。
在橋頭十三太妹的祕密社會中,「𨑨迌」有其的道義與原則,若是她們覺得不公義的事,甚至見到被男性欺負的弱勢女性,也會挺身而出,幫忙調停。但是她們並不以幫派勢力處理事情,反而以頭腦做事、建立威信,注意言行及所作所為、尊重其他幫派。如此的規範,使得橋頭十三太妹在大稻埕各處建立人脈和威信,是目前文獻史料中可知臺灣最早的純女性幫派。「十三太妹」所處的時代是台灣戰後,正邁入工業化之前期,當時全球化風潮還未到來,她們未使用外來文化來定義自己。在全球化將歐美同志文化、女性主義與酷兒理論性別思潮帶入台灣之前,「十三太妹」就以「穿褲的」展演女同性戀作為傳統性別文化反叛者、社會性別異議者的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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