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機(Electric Typewriter)是傳統用來將文字直接印在紙上的機器。類似於現代的鍵盤,每按下一個字母,該字母的字模就會打擊到色帶上,使紙上印製出該字元。每打上一個字母,機器就會將紙往打字方向移動一個字元寬度。
打字機最早出現在1808年,由義大利人佩萊里尼·圖裡(Pellegrino Turri)發明,可惜後來這台打字機失傳,直到1855年由拉維札(Ravizza)創造打字機模型,1864至1869年設計師彼德·米特霍弗爾(Peter Mitterhofer)設計了多種打字機,被認為是打字機真正的發明者。1880年代中期,商用打字機已成為辦公室常見配備,直到1980才逐漸被個人電腦取代。打字機依照時間先後又有「機械式」與「電動式」兩種,不同於機械式直接移動擊鎚來控制打印位置,電動式將馬達引入了打字機中,且可以透過電報線另一端專門的機器,來遠端控制打印字母出來。
當時交大資工在打印公文時,都是透過打字機來製作,後來個人電腦發展起來後就逐漸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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