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文學」的形成立基於行政區域、地方劃分的地緣文學範疇,其探討屬於「桃園學」的一環,亦屬於地方文學(區域文學)。
目前,各縣市文學史對於空間、作者及作品的界定,並未有一共識的標準或討論過程,學界亦尚未取得統一的看法。2 以下,依據地方文學的概念,大致將桃園文學的歸屬條件分為三類:
1. 出生於桃園之作家的文學作品。
2. 創作者雖非桃園出身,但久居於桃園,文學作品中亦含有以桃園風土民情為對象或背景。
3. 若未符合前述二條件,創作者僅短暫停留桃園時創作,或以桃園為主題創作,則歸納為寬鬆條件下的桃園文學。
而桃園做為臺灣的行政地區之一,亦與臺灣的歷史、政治、族群、文化、社會脈動等息息相關。
整體而言,桃園文學受限於桃園的人口成長、經濟活動、文教建設、文化營造等方面都較遲,發展亦相對較晚。及至清朝治臺時期才開始有文人於其散文、詩作中書寫到桃園,多為宦遊之作,然這些文人並非桃園人,因此在嚴格的條件下,其文學作品僅符合前述之第三條件,為寬鬆條件下所認定的桃園文學。而最早有「桃園人作家」以文字創作文學作品,約莫已是日治中期(1930年代)了。4 因此,日治時期以前的桃園文學發展可謂是尚處於文學間的流動,創作尚未紮根。
為使桃園文學的輪廓整體更加完整、脈絡化且易於理解,本文依據桃園發展情形,就各時期較為顯著發展的文學類型分別論述,於前半部溯及原住民、清朝時期時,採以寬鬆的條件觀看桃園文學之發展;後半部自日治時期至今,則以較為嚴格的條件視之─由此概述桃園文學,盼能引領讀者進入桃園文學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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