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籠(大埔腔客語:gie+ lung+)通常可分為三種,一種作為母雞撫育小雞所使用,外觀略呈五角錐形體,側邊有開口,另一種為雞販裝運雞隻所使用,呈燈籠狀,第三種為婚嫁使用的帶路雞籠,呈水滴狀。
此物件為母雞撫育小雞所使用的竹編雞籠,約製作於1960年代(民國50年代),由籠頂、籠體、籠底、底足等部分所構成,籠頂、籠體以六角孔疏編方式編製,以利通風,籠頂呈五角錐形狀,籠體為廣腹圓筒形,正面中央部位開有圓形小扇門,方便雞隻出入,籠底為圓形,以挑一壓一平編技法編製,籠底下編有底足裝置,避免雞籠於拖拉時受損;撫育中的小雛雞由母雞叼食餵養,待小雛雞的翅膀硬了,母雞就會領著雛雞們外出覓食,母雞用雙爪扒出土中的蟲子,雛雞們便群聚過來搶食,大小雞隻屋前屋後到處覓食,日落前便領著雛雞回雞籠休息,約莫一個月光景,小雛雞長大了便會離開撫育的雞籠自行覓食。
早年東勢大山城地區物資較貧乏,家戶除務農、栽種蔬果外,也會自行豢養一些雞、鴨、鵝等家畜,除備節慶所需宰殺祭祀外,亦會挑運至市集上販售以賺取家用,現今物資充裕且雞隻購買便利,家戶自行養雞已大減,往昔雞籠前母雞、小雞漫走的景象,以及稻埕內雞飛狗跳的情景已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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