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3年(民國42年)八月編印之魚池茶業試驗所工作年報1952年(民國41年)度第46至49頁中提到︰本觀察主要目的是為明唽各品種間花部形態構造之差異以當時魚池茶業試驗所栽種之祁門種,Assam種及臺灣山茶等各採摘50朵茶花,取回工作室,將各花朵之器官分別觀察之。
各花朵之器官及其花器之數目恆可用花列式( floral formula)表示之,式中之符號公認如下:K表萼、C表冠、 A表小蕊、G表柱頭有幾裂。則各品種之茶花器觀用下式表示之:祁門種K (5.04)、C(9.06)、 A(279.48)、G(3.22)。山茶K (4.82)、C(6.12)、 A(136.06)、G(3.04)。Assam K (5.20)、C(6.80)、 A(169.00)、G(3.04)。舉例說明為上面各式中右下方的數字為詳細觀察50朵茶花之平均值、如祁門種 K (5.04)及代表50朵茶花之平均值,如祁門種K (5.04)即代表每朵茶花之萼片有5.04片,C(9.06)表示花瓣有9.06瓣,A(279.48)表示小蕊有279.48枚,G(3.22)表示有柱頭有3.22裂,G字下方加一劃即指明子房室係居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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