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建於1882年的Tibbits Opera House內部結構,清楚的舞台邊框,架構出典型「鏡框式劇場」的「第四面牆」。來源:維基百科。
容淑華在《空間的表演》中描述並解釋了「鏡框式劇場」的定義:
劇場建築結構的一種。一般是指在舞台台口建有拱形結構,將觀眾區與表演區分隔開的一種盒型式封閉舞台。觀眾透過鏡框似的台口,觀看舞台上的演出。第一個鏡框式劇場成立於1618年義大利的法爾納斯劇場(Teatro Farness),該劇場為促使透視布景快速的發展而建造。在1930年代之後,非鏡框式劇場陸續產生;1960年代後開始有導演企圖打破這種劇場預設的舞台與觀眾間距離。觀眾多處於暗場。鏡框式劇場讓導演較易在空間中進行四平八穩的場面調度。2001賴聲川的《等待果陀》(編:劇名應為《等待狗頭》)就是從舞台延伸搭起一條大路穿過觀眾席,打破舞台鏡框的限制。
容淑華,英國愛斯特大學藝術文學學院戲劇系哲學博士。現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展演中心主任、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牯嶺街小劇場共同營運實行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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