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品主題:集葬區
典藏品內容:墓碑
摘要:台北六張犁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區,第3墓區,季澐之墓
內容描述:
墓主:季澐
籍貫/族群:江蘇南通人
生於:待考
立碑於: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與檔案記載時間矛盾)
立碑者:待考
涵蓋範圍-地點:台北市
涵蓋範圍-日期:1950-10-21
關聯:
案件名稱: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季澐等案
判決時間: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十月二日
槍決時間: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於馬場町
身亡年齡:29歲
被捕前職業:無業(原任教師)
案情:季澐,江蘇南通人。通州中學畢業,於1940年參與中共地下組織,並由組織指示,就讀於暨南大學教育系。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暨南大學內遷,「中共江蘇省工委會學生工作委員會」又指派季澐考取江蘇教育學院文史地專修科就讀,任「江蘇教育學院支部」支部書記,負責在汪精衛政權統治地區推行學運工作。1944年畢業後,先後於蘇州中學、蘇州女子中學、江蘇省立第三中學,擔任歷史教員,除繼續領導「江蘇教育學院支部」的組織外,同時也領導絲織業、針織業的工人支部,並發展蘇州綢廠的組織關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季澐與1946年6月與張志忠結婚,同年經組織派遣來台,領導「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組織發展工作,張志忠擔任武裝部長,擔任大同中學教師等職,協助情報工作,並吸收嚴秀峰等人參加。1949年,國民黨於台灣各地陸續破獲「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相關組織,經省立基隆中學圖書館管理員戴芷芳(日後自首)所供,特務機關循線逮捕張志忠、季澐夫婦。季澐於1950年槍決,張志忠則於1954年槍決,遺留子女一對,先後因故早逝。1998年中共中央組織部,追封張志忠、季澐兩夫婦為「烈士」。
相關口述資料:葉正國〈追憶與季澐同志共同戰鬥生涯片段〉、〈季澐烈士生平〉。藍博洲〈孤墳下的歷史:張志忠及其妻兒〉
判決書:(39)安澄字第2786號 國防部40年3月30日則副字0419號代電及43年3月12日清澈字751號令核定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42)審三字第98號
「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與敘事資料庫」網站連結:http://ndweb.iis.sinica.edu.tw/TWM/Public/content/story/collectable.jsp?pk=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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