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福音貴格會沿革,網站:http://www.czone.tcg.gov.tw/tp90-1/)
民國四十四年(1955)十月八日美國尚恩溥牧師(Revherschel Thornbury)偕四人合唱團來臺灣佈道,與成文秀博士於高雄市福音會相商之後,決定成立一自由獨立之福音貴格會。十月中旬尚牧師返美後,即開始籌募經費;成牧師則在臺北南港地區展開始佈道,隔年夏天,尚牧師再度來臺舉行環島音樂佈道,同年十月七日福音貴格會正式成立南港教會,並於當天下午接受臺灣福音會移交之臺北市松山教會。二年後(1958)成立週美教會,再次年(1959)七月一日又成立中崙教會。
福音貴格會於民國五十三年(1964)五月廿五日向政府登記獲准,該年七月十六日成立財團法人董事會。
民國六十八年(1979)九月廿九日中崙教會新堂落成,當年聖誕節正式遷入光復北路現址。在民國九十年(2001),中崙教會曾因納莉風災淹水受損,但在努力復建之下,終在極短時日修復更新。
貴格會(Quaker),又稱「公誼會」或者「教友派」(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派别。創始人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生於1624年,據說他有一天在路上走時,聽見有聲音說:「有一位能解決你的問題」,因而得著了「內在之光」真理的啟示,從此踏上「為真理之光做見證」的路程。1647年,福克斯開始外出傳道,所傳的內容包括:
一、真正的基督徒乃是打開心門接納耶穌者。因為他知道在教會裡的不全是基督徒,乃是打開心門接納耶穌的人才是基督徒。
二、人人在神面前是平等的,不論社會地位、階級都是罪人 。
三、基督徒每一句話都是實在的,反對假冒偽善。
四、唯有耶穌才能拯救社會,並且告訴人們:「你在社會上如果有影響力,則更當做個誠實人」。
福克斯因傳揚上述四大內容,於1650年被捉在法官面前受審時,法官要他發誓不再擅自傳道,他卻回答:「你若知道上帝的公義,就應當『戰戰兢兢』(QUAKER)。」法官反唇相譏說:「那麼你就是『顫抖者』(QUAKER)」,因此有 QUAKER (音即「貴格」) 之小名傳了出來,人們便稱福克斯及他的同道為貴格會的會友。
福克斯本意並非要創立新教派,目的只是呼籲基督徒行事為人當遵從聖經的教訓。但因當時英國國教內部的腐敗,因此,聽從福克斯的教導得到很多信徒,自然組合成為一個宣教團體,不到十年,他們的足跡便遍及了整個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愛爾蘭、甚至到了歐洲。
1887年十二月,美國俄亥俄州貴格會宣道部宣教士就以「貴格會」的名稱在中國華東傳福音、辦學校。
民國四十二年(1953)十一月,美國俄亥俄州貴格會差派宣教士來到臺灣,宣教出發地設在嘉義。在名稱上,因在大陸已沿用了「貴格會」六十多年,所以民國四十三年(1954)元月二日宣教士在嘉義第一次議事會時就決定用「基督教臺灣貴格會」為中文名稱,「TAIWAN FRIENDS MISSION」為英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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