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日報社」,1950年(民國39年)9月5日創刊於基隆,社址設於信二路289號,為一純民營報紙。發行人李瑞標、自兼社長,設言論部、編輯部、經理部、秘書室、會計室等單位。其報刊與《臺灣時報》、《臺灣新聞報》並稱南臺灣3大報。
全臺地區俱有分支機構,並在臺北設辦事處,中興新村設特派員;國外方面,日本東京設特派員,並設支局。美(以前加拿大)歐東南亞地區,也有特約撰述。
《民眾日報》早於1951年即發行國外,印尼僑生回國升學,最早即為閱讀該報、而投函聯絡者。第一屆亞洲運動會在馬尼拉舉行時,該報為在地方報中最先派員出國採訪。
《民眾日報》在地方新聞的部分,以「里鄰專訪」及「里鄰萬象」的精細報導,獲得民間歡迎,並開創「里鄰報」的先河;除以全版篇幅作地方版外,並另闢桃園版、竹風蘭雨版,專為報導桃園、新竹、宜蘭地方新聞,為在全臺報業中,首先以專版報導某一地方新聞者。
該報著重民間新聞、議會消息的報導,省議會、立法院對施政的質詢,能及時完整報導,為該報一大特色。
然而,在臺灣戒嚴38年的期間,《民眾日報》也常因報導有關黨外運動、中國共產黨、鄉土等新聞,因此不時受到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文化工作會(文工會)、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機關的新聞檢查。1957年(民國46年),該報記者林振霆因報導五二四事件,被判處無期徒刑(本來判死刑),最後坐牢27年才出獄。
「民眾日報社」,於1978年(民國67年)將報社總部遷往高雄市,並改組成立「民眾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民國90年)被轉售給東森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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