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的掃墓習俗,漳、泉人在地發展為不同時間的風俗,原本暮春三月舉行踏青掃墓,感應大自然中萬物欣然有生意的生命力;而對於祖墳的祭拜、追懷則表現其延續家族生命的情懷。台灣諺語中特用一句「踏青青,生後生(男)」,表達家族興旺、子孫綿延的願望,將自然節氣與家族命脈結合,至今掃墓的習俗中這一精神表徵仍未遺失。台灣早期清明之俗,高拱乾所修的《台灣府志》已記載清明展謁墳墓,「輿步壺漿,絡繹郊原。祭畢,藉草銜杯,遞為酬勸,薄暮乃歸。」可見掃墓兼有郊遊的性質,故借用民俗節日到市郊山野。一般郊外小丘,古墓今墳特多;而現時則建有納骨塔,也是建在景色優美的風水佳地,都成為踏青的好所在。以往掃墓多要全家參與,現在離鄉在外者多,有些人仍會儘量趕回,表達對祖先的孝思之意,「慎終追遠」的美德,也藉由清明的節俗保存下來。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