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議會舊址,座落於臺東市更生路416號,興建於民國42年(1953),民國52年(1963)增建二樓,唯因位於市中心,原有議事空間狹窄,故當時議長李忠憲決議擇地新建,在時任縣長陳建年支持下開始籌劃,並於民國88年(1999)竣工並完成搬遷,縣議會舊址仍為臺東縣政府所有。
舊縣議會為臺灣建築史唯一臺東自學建築工作者:呂阿玉設計,外牆大量使用格板與空心花磚,除了具層次美感外,更能過濾東部豔陽,兼顧通風遮雨及防颱防塵之功能。呂阿玉在臺東留下不少建築作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為臺東縣稅捐處(洞洞館)以及舊縣議會;前者因改建為四星級飯店,於民國103年(2014) 遭拆除,當時引發地方文史工作者強烈不滿,為避免舊縣議會遭遇相同命運,各界共同努力申請提報,讓舊縣議會具古蹟或歷史價值之建造物,最終於同年5月1日通過列為歷史建築,目前閒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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