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電業始於日治時代。初期的電力開發採官營政策,在臺北、高雄、臺中、臺南陸續輸電,但因發電規模小,無力普及全臺,因此對新竹、嘉義、花東等地區開放民營。
嘉義電燈株式會社是嘉義市日治時期民營的電力公司,位於新富町的七丁目(現在的仁愛路變電所東側),其最大股東即赤司初太郎,日本高知縣人,乙未割臺時以軍夫身分隨軍來臺,並開設商店進行軍用品供應。其後遷居斗六街,開設大正製酒廠、旅館雲林館等。
嘉義電燈株式會社於1911年(明治44年)獲得總督府同意籌設,1913年(大正2年)秋天開始供應電力,當時以瓦斯引擎為動力,開啟了嘉義市街擁有家用電力的新時代以及現代化的象徵。蔡清福〈嘉義夜市書所見〉說:「踏遍諸羅夜未央,往來士女自成行。燈光燦爛人聲沸,鬢影參差柳絮狂。萬物紛紜堆滿市,四民交易競登場。行吟頗覺艱難處,噴水池邊坐納涼。」詩中描述現今嘉義市中央噴水圓環,在1934年(昭和9年)的熱鬧夜市景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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