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戲的戲偶主要是由頭、尪仔腹跟服飾盔帽組成,尪仔腹連結戲偶的頭、手、足等部分,是戲偶的主幹,表演時偶師會將手伸入尪仔腹中操縱戲偶做出各種動作。偶頭可說是戲偶展現工藝表現最重要的部位,配合身分或角色,偶頭會有不同的造型,後期雖也有塑膠製的偶頭,但正式演出的戲偶,頭及四肢仍多為木頭刻製。手有分「文手」、「武手」,文手分兩節,可做出提起或垂下等不同的動作,掌中有鐵絲小圈,可插入扇子、拂塵等道具,武手則成拳,方便插入各式武器,戲偶的腳亦有男女分別,服飾盔甲也依戲偶身份分成文、武兩類。傳統戲偶約30公分高,後來內台戲興起,戲偶尺寸也隨之變大,即俗稱的金光戲偶,現今的電視戲偶更是高達80公分左右,眼、口都有機關,可做出眨眼、開閉口等動作,身材比例上也接近真人,四肢多為橡膠製,有關節可隨意彎曲,操控上須用兩手操控,服飾也更為華麗,甚至穿著現代服飾,仿真人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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