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思明,河南省鄭州縣,1918年11月2日生,1975年3月以中士軍階退伍,領終身俸,2016年4月4日病逝。
1942年3月被徵兵時兒子才10個月,1944年豫中大戰。被岡村寧次的部隊俘虜。送到日本北海道挖煤(河南省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有相關資料),日本戰敗後,美軍將戰俘送回大陸。在國共內戰又被共軍俘虜,戰後被送往朝鮮戰場參加抗美援朝,又被美軍俘虜,關到戰俘營,以反共義士來到台灣。
來台後,當兵任務是看海、守海防。退伍後在台南四分子的國有土地上的平房居住。回鄉探親時找到兒子,回過兩次家,就不連絡也不回去了。
2010年被人慫恿把房子賣掉,他不清楚賣房子的錢和存款去哪了。之後住到榮民遺眷蘇女士的家,蘇女士領他的退休金和中低老人津貼,照顧他的生活。蘇女士帶他辦結婚登記,他回答戶政事務所的人:「有結也好,沒結也無所謂」,因沒結婚意願,去了兩三次都沒辦成。
2013年開放陸客來台,兒子拿他寄到大陸的信找到他,要帶他回去,他不回去的理由是聯合國送他來台灣,和蘇女士吵架時也說他是聯合國派來住她家的,還吵著要婦女會主持公道。
有次發神經,半夜找鋼盔說炮彈打來,蘇女士只好拿水桶給他戴,不然吵不停。
戰爭給他烙下很大陰影,不時表現在突發行為上。
※本筆詮釋資料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執行「移動•行動-戰後臺灣榮民與眷村生活記憶暨轉譯計畫」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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