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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文資字第11032166301號
2021-12-06 10:10:2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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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文資字第11131007600號
2022-05-19 16:39:11.342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於2018《原住民族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公告之〈原住民族智慧創作說明書: Kanakanavu Mikong (卡那卡那富族米貢祭 )〉,(孔賢傑2018),其中由族人紀錄的Mikongu(米貢祭)祭儀程序如下。
程序一:manaanivi(避邪驅凶)
一早部落男女族人,於tanasa(家屋)、Cakʉrʉ(男子會所)、祭場四周及入祭場道路綁上 capuku (茅草),它在各項儀式中,能避閃邪氣、趕走凶煞惡靈等作用,期不潔之物得以遠離全祭場四周圍,使確保祭場、家屋及族人完全聖潔,不受干擾下圓滿順利完成各項神聖儀式。
程序二:pui’i aracakanʉ (狩獵歸來)
赴山aracakanʉ (狩獵)之族人,因蒙眾神賜福,揹著滿載而歸的獵物pui’i (回來),在尚未進部落前,氣壯嘶吼的呼喚響徹宏亮,餘音繚繞整個部落,部落族人聽到後,此起彼落雀躍回應並在家門迎接,獵人們向 Ra’ani(首領)報告獵況後,交由部落族人分烤,再將手中火把引燃各家氏族代表的火把,齊進祭場將火堆點燃,並將獵具如 pangarʉ (茅)立置於兩側,順勢呼喊 Tamu(天神)表達感謝。
程序三:makarikari (祭儀討論)
Ra’ani(首領)與’ʉrʉvʉ (主祭者)於 Cakʉrʉ(男子會所)上呼喚mamarurang (長老們)前來 makarikari(討論),聚集係為彼此了解各氏族今年收成及祭典各項工作準備狀況,並就是年祭典進行時應注意事項相互提醒討論,’ʉrʉvʉ (主祭者)叮囑務必請族人莊嚴肅穆、井然有序參與各儀式流程,切勿訕笑、喧囂或醉酒對 Tamu(天神)不敬等言行。
程序四:’ʉcʉpʉ (夢占選吉)
族人平時生活作息極為重視各種’ʉcʉpʉ (夢占),相信各種夢境都有其吉凶隱喻,所以這時 Ra’ani(首領)與’ʉrʉvʉ (主祭者)會帶 mamarurang(長老們)至各tanasa(家屋),尋覓做好夢的成年男性族人,夢吉男性族人象徵天神隱示指定點火之意。另所謂夢吉,如情愫、愉悅(指無法形容夢的內容)、團聚、受贈、豐收等等,經’ʉrʉvʉ (主祭者)等人討論後選定夢最吉利的男性族人,該男性族人則捨起祭場備妥之芒草乾,束梗於祭 場中火堆中引燃,以快跑繞著祭場,不斷大聲感謝天神,此時亦將福氣分享予族人,隨之步上 Cakʉrʉ(男子會所)點燃火塘後回到自己家屋,值此揭開是年感謝天神祭儀之序幕。
程序五:konganganʉ (共食新穗)
各氏族家人聚集於家屋舉行 kaisisi cani tanasa (家祭),由該氏族mamarurang (長老)將小米束掛上屋柱,此時每位家人手中都要撕捏一塊pepe (小米糕),mamarurang(長老)帶頭手輕觸屋柱,其他家人也效尤之,無法觸碰屋柱者,則右手搭前者肩,成形後 mamarurang(長老)再拿兩條 vutuukuru (魚)放於 pepe (小米糕)上方,置於嘴前 haa(哈氣,代表內心無比誠摯的奉呈)後獻上天神,眾人口中念著感恩天神庇佑,期盼新的一年收成豐碩、家人平安。語畢後則將 pepe (米糕)黏於屋柱,同時口喊 Tamu(天神)表達謝意與團結;前一日或是日準備的食物開始予以分食,此式稱之 kovo’orua vina’ʉ (共食新穗),透過彼此分享凝聚了家氏族情感共識,雖然沉浸歡聚豐收氛圍,念祭儀尚在進行中,故每位家人不表露於外而是隱內於心。
程序六:kʉkʉna kaisisi (虔心謝神)
此時’ʉrʉvʉ (主祭者)再次呼喊各氏族前往 Cakʉrʉ(男子會所),mamarurang (長老們)與其家氏男性手持 vutuukuru (魚)、’aramʉ (山肉)、pepe (米糕)、pa’ici (酒品)、anu (蜂蜜)等祭品,準備 kʉkʉna sikaisisi (獻祭)天神,獻祭者遞交祭品予’ʉrʉvʉ (主祭者)時,需低頭雙手高舉奉上,並用簡潔有力之口吻,報出氏族名、姓名及祭品項名;’ʉrʉvʉ (主祭者)接手重複念誦一遍祭品內容,往 Cakʉrʉ (男子會所)前手指沾酒、拋上仰頭大喊 Tamu(天神),並接過’uringi (薪火條)一根,步上Cakʉrʉ(男子會所)插置’ucu karu (主柱)綑綁的藤繩縫隙,其意有二,一為祈 Tamu(天神)人丁興旺,二為族人於深山時能輕易找到火源,而每位上 Cakʉrʉ(男子會所)的男性都須做出以上同樣動作。
程序七:posisini (戰功榮神)
此時,全 Cakʉrʉ(男子會所)族人們或坐、站圍繞火塘成圈形,’ʉrʉvʉ(主祭者)交代族人,將各祭品切為一小份,並倒酒一同擺置。此刻全體族人起身,將腰際刀拔鞘而出指向祭品,嘟嘴口形發出吸窣聲,代表接收天神勇氣力量之意,高舉獵刀大吼一聲後,將獵刀收回刀鞘;接著Ra’ani(首領)與勇士們輪序彪炳戰功,每報出一項英勇事蹟時,同時緊握拳頭振臂、勁腿腳踱木板的動作,男性族人們則在後跟進,做出同動作並予覆誦,氣勢磅礡整個 Cakʉrʉ(男子會所),其意除有感謝 Tamu(天神)蒙福豐收平安,亦為勇士在族中受人崇敬的地位,進而激勵其他男士或青少年族人仿效對天神敬虔、習於狩獵或戰鬥技巧,始能成為保衛族人、養育家人的真正勇士。
程序八:katatamu (團結祈神)
Ra’ani(首領)有請家屋中的各氏族女性前往 Cakʉrʉ(男子會所)下方四周,’ʉrʉvʉ (主祭者)、Ra’ani(首領)、mamarurang (長老們)及族人們將手碰觸’ucu karu (主柱),無法觸碰者將右手搭前者肩,男女族人手拿一小塊 pepe (米糕),再由’ʉrʉvʉ (主祭者)拿一小塊 pepe (米糕)並放兩條 vutuukuru (魚)置上,在嘴前 haa(哈氣,代表內心無比誠摯的奉上) 後,放於火塘置架以表獻上天神,眾人口念感恩天神庇佑,期盼新的一年收成豐碩、全族平安;語畢後,將 pepe (米糕)黏於’ucu karu (主柱),同時喊 Tamu(天神)之名,以表達崇高敬意、謝意與團結意,族人稱之 “katatamu”。
結束後,有請後輩將所有祭品分切、小米酒倒杯傳遞食或飲之,受予者用畢時喊聲 ho! huana! (感恩的領受)並大力跺腳,此為內心對 Tamu(天神)降福於族人們,以高張情緒表達謝意。由後輩服務係為養成倫理觀念,維護長幼有常社會秩序,此時男性族人將後輩所遞祭品或酒傳送與下方女性族人分享。
程序九:parʉrʉ’ʉ Tamu(緬懷迎神)
由’ʉrʉvʉ (主祭者)叮囑即將進行迎神儀式,男性、女性族人維持Cakʉrʉ(男子會所)上、下方位置,眾族人靜肅且莊重。首先,’ʉrʉvʉ (主祭者)迎領起頭唱 parʉrʉ’ʉ Tamu(迎神)曲調, 第一句 cina cuma(母親父親)後, 族人們隨後同唱直到結束;過程中族人低頭閉眼吟唱,聲線低迴悠盪及哀怨,情緒顯露分離愁然或不捨,此時 Tamu(天神)已被族人們恭請迎臨至祭場,任何動作或言語都必須細膩輕聲。
程序十:tumatacucu Tamu (納福送神)
男女族人移動至祭場,以火堆為中心點,Ra’ani(首領)及 mamarurang (長老)為首,先男後女排列,形未成圓弧狀,男性族人直視挺胸手握刀柄,女性族人則雙手交疊於身前,這時’ʉrʉvʉ (主祭者)檢視隊形整列,若不專注或逾矩的族人跟前小聲警醒。
完成後,’ʉrʉvʉ (主祭者)將身上 ngiri (苧麻纖束)以雙手握住兩端平置於胸前,始向 Tamu(天神)道出感恩或祈佑語,並沾酒將 ngiri (苧麻纖束)向上左右揮動二次,第一次為揮別陰霾,讓今年所有不好的事務消散,第二次為接收天神所賜各種福運於 ngiri (苧麻纖束)上,並走向隊首,並向每位族人遞福,納福族人在主祭者至前時,低頭彎軀、雙手伸直向前成環,使 ngiri (苧麻纖束)全部從手心中穿過,嘟嘴口形並發出吸窣聲,代表接收 Tamu(天神)賜予的各種福運。接續’ʉrʉvʉ (主祭者)拿起kuarʉ (黎實),亦同 Tamu(天神)道謝走向隊首,口唸 narangʉ musu(祝福你)並將kuarʉ (黎實)點上納福族人頭頂,納福族人則須雙腿躬驅、雙手垂直置頭上方兩側,呈現接捧狀聲喊 kuarʉ su(收到),意味賜福來年仍將豐收、食物無虞。
納福儀式完成後,族人們則以莊嚴歌舞儀式的進行送神,每位人雙手斜下攤開,置於左右兩旁族人前,相握後將呈各手交叉狀,右腳在前左腳在後,隊首起唱’aiana (送神祭歌)後,於原地交叉手同伸前、後順下彎腰,第三句將右腳斜進、左腳後進逆時鐘方向繞圓移動,隊伍動作重複直到整首歌唱完,始結束 tumatacucu Tamu(送神)儀式。
程序十一:pacangarʉ Tamu (歌舞娛神)
族人們接收到Tamu(天神)的福佑,相信來年運勢平順甚好,歡欣之餘則接續輪唱 Topento (歡聚歌)、paritavatavari (12月令歌)、paranganmu (恥笑歌)、cuungkucu ’uai (藤橋戀歌)及 matʉnʉtʉnʉsʉ (快樂相見歌) 等古調來取悅 Tamu (天神)。舞蹈動作同前所述,惟最後一首歌男女以牽手連接圓狀,擺動幅度大且快,時而夾雜歡呼吶喊,顯見’pacangarʉ Tamu (娛神)係為表達全族人內心無限感激,更希望能夠博取 Tamu(天神)歡欣。
評定基準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與文化之特色/其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
《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0條、第11條。
指定(登錄)理由(一) 具有高度文化代表性,為該族群自我認同之重要表徵,且族人自主自發參與祭典。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二) 反映該族具神祇與靈之觀念,以及配合作物種植、狩獵和漁撈生產活動等獨特信仰與儀式體系。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
(三) 該祭儀保有獨特操作形式,其整體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四) 此祭儀為收成時,祭祀tamu vina’ʉ(小米神)所舉行之歲時祭儀,充分表現族人對於土地與祖靈之重要關聯性。符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0條第1款基準「表現原住民族歷史重要或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與第1款基準「表現原住民族歷史重要或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及第2款基準「表現原住民族土地的重要關聯性。」
(五) 由族人共同籌備與舉行,儀式各階段各家族皆派員至cakʉrʉ(男子集會所),表現該族部落組織與文化顯著性。符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0條第1款基準「表現原住民族歷史重要或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與第3款基準「表現特定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之文化顯著性。」
(六) 為建立族人共識之重要祭典,由耆老與青壯年共同商議,透過祭典籌備與舉行將傳統知識傳承給下一代。符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0條第1款基準「表現原住民族歷史重要或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與第4款基準「表現世代相傳的歷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