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目前正由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依「卑南文化公園整體計畫」之遺址保存計畫逐年辦理卑南遺址第二期範圍土地徵收,第三期範圍亦正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台東縣政府辦理遺址勘查以確認遺址範圍及內涵,以為後續卑南遺址指定範圍變更之依據。
公告指定/登錄
文資籌研字第 09500017951 號
2006-05-01 09:15:14.0
變更/修正
文授資局物字第10630129932號
2017-11-17 00:00:00.0
變更/修正
文授資局物字第11230006961號
2023-01-18 10:10:52.745
補充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文化意義1.文化層堆積厚,遺物豐富具多層文化層,是卑南文化代表遺址。
2.進行過多次發掘,在考古學史上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評定基準遺址在文化發展脈絡中之定位及意義性/遺址在學術研究史上意義性/遺址文化堆積內涵之特殊性及豐富性/同類型遺址數量之稀有性/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具其他遺址價值者
定著土地之範圍臺東縣市石壁段533 地號、554 地號、639 地號、662 地號、667地號、680地號、1245 地號、660-1地號、661-1地號、668-1地號。
土地使用狀況遺址公有地設有卑南文化公園,私有地為農地。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2條(民國94年版)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6條(民國105年版)、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1項規定、本部第九屆考古遺址審議會第1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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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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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登錄)理由一、具文化發展脈絡中之定位及學術研究史上之意義:
卑南考古遺址保存大坌坑文化、富山文化、卑南文化、三和文化等多層文化層,年代從距今5,300年持續至1,900年前,歷經臺灣新石器時代早中晚期至金屬器時代早期,提供理解史前人群在臺灣東部長期居住生活與文化發展的重要資訊。其中代表性的卑南文化層(新石器時代晚期),為長期性大型聚落遺址,因出土大量建築結構遺跡、石板棺墓葬群與玉器等,更見證此一人群如何運用周邊資源,發展出豐碩且具特色的文化內涵的過程,是臺灣史前文化整體發展脈絡中的重要環節。
1980年代因東線鐵路臺東新站工程破壞卑南考古遺址,引發臺灣第一次為考古遺址保護議題而興起的社會輿論,因而促使政府委請臺灣大學考古隊執行大規模的搶救發掘,出土豐富精彩的史前文物,開啟工程開發與考古文化資產保存連結的濫觴,並催生臺灣第一座考古博物館,在我國的考古學術研究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二、具文化堆積內涵之特殊性及豐富性:
卑南是臺灣範圍廣大、出土遺留最為豐富的考古遺址之一,計出土石板棺2,000餘具,完整及近完整陶器、石器、玉器等文物數以萬計。其中卑南文化層更保存迄今臺灣大型史前聚落遺跡之一,以及臺灣最大的石板棺墓葬群,而石板棺中出土的陪葬玉器,數量多且類型豐富,也極具特殊性。
三、具同類型考古遺址數量之稀有性或保存狀況之完整性:
卑南考古遺址的卑南文化層,所呈現的聚落規模,不只在同文化類型考古遺址中屬最大且最為完整者,所出土大量石板棺,以及數量豐富、類型精美的玉器,在所有臺灣考古遺址中亦居於首位。此外,卑南考古遺址的三和文化層,屬於三和文化初期的層位堆積,為新石器時代晚期轉變為金屬器時代的關鍵性層位,相當重要而罕見。
卑南考古遺址經長期研究,確定地下保存面積約53公頃,以遺跡、遺物密集區域之近11.93公頃指定為國定考古遺址範圍,除受鐵路車站興建工程破壞及考古已發掘區域以外,尚保有面積廣大、保存完整的史前文化堆積層。
四、具全國代表性及價值:
卑南考古遺址出土玉器量豐質佳,代表臺灣新石器時代持續二千年精湛的玉器工藝技術器型多樣性,亦呈現史前時代環南海東側區域繁盛的玉器交易網絡。
卑南考古遺址保存的卑南文化層、三和文化層,均為臺灣東部新石器時代晚期向金屬器時代發展的兩個關鍵性層位。其中,卑南文化層出土大量製作精美,形制繁多的玉器,為臺灣史前玉器文化發展的巔峰代表;而眾多的建築結構遺存與大規模的石板棺墓葬群,亦為全臺僅見。同時,卑南文化之典型玉器廣泛見於臺灣全島之考古遺址,甚而遠達東南亞之多處地點,展現當時繁盛之玉器交流網絡,卑南考古遺址顯然是此網絡中的核心,在學術研究上具有全國代表性之價值,同時具有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