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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的中醫師及其相關制度

日據時期的中醫師及其相關制度
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日據時期的中醫師及其相關制度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日據時期/醫事行政/中醫師及其相關制度,頁1955-1956。

中醫於日據初期尚可自由行醫,至明治四年(光緒廿七年,西元一九〇一年)七月,日總督府頒訂台灣醫生免許(准許)規則,規定:「凡丁年以上之台人在本規則施行前已從事醫生行業,且合於一定標準者,得由地方廳發給行醫憑證。」但其醫術應受公醫監督,並限定明治卅五年(光緒廿八年,西元一九○二年)一月以後不得再發配此項憑證。以為逐年廢止的用意,至為明顯。明治四十三年(宣統二年,西元一九一〇年),中醫人數果然逐年減少,至大正四年(民國四年,西元一九一五年)時已由二七四名減至二〇二名。大正六年(民國六年)減至一〇五名,然因當時西醫人數尚嚴重短缺,當局自然無法徹底取締限制,因此無牌私醫私自從事醫事行為,仍不可勝數,大正十一年(民國十一年)六月修訂台灣醫生取締規則,嚴加限制中醫師開業地址及其場所的呈報,並嚴格考核其憑証的持有情形。同時對檢索所得屍體、死產兒、非法行為致死嫌疑者,或染有傳染病病患者,得須通報就近警察官吏、隨診斷書、檢案書、死產証明書一同備查,避免其濫發。對診斷因劇毒中毒或為毒蛇、瘋狗咬傷的病患或因而死亡者,亦同以上嚴加查核。如此中醫師因醫術高明與否,遂自然淘汰之。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55-195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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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撰寫者
新竹市政府
貢獻者
撰稿人
林漢泉
創作者
新竹市政府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99/06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出版者
新竹市政府
檔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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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別:自然人著作

著作保護類型:長期著作保護類型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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