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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戶口普查

清代的戶口普查
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戶政/戶口普查/清代,頁1265。

大清會典規定,每五年編查戶口一次。台灣入清版圖後,於康熙三十年,始行戶口編查。嗣於康熙五十二年詔示全國,以同五十年丁口實數為課賦根基,對於續生人口,永不加賦。台灣自亦照此施行。當時台灣人口,流徙無常,精查不易,由是戶口之編查,漸付等閒(註一)。 康熙二十三年領台當時之戶數,稱為舊額,係依照鄭氏時代為徵收丁口餉所編册籍而定。自康熙三十年至五十年,二十年間,戶數全無增加,而丁口僅增加二千零七人而已,其戶數所以不增加,乃由於當時嚴禁攜眷渡台,大陸人民偷渡者多,為避免通緝及課稅賦役,單身新來者大多寄居親朋家,不敢報戶口,故戶籍不確實。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126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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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撰寫者
新竹市政府
貢獻者
撰稿人
劉增本
創作者
新竹市政府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99/06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出版者
新竹市政府
檔案授權

受著作權法保護-僅限於本平台有限度公開瀏覽

著作人別:自然人著作

著作保護類型:長期著作保護類型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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