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上/農漁業/農業/農業經營/經營規模,頁12-14。
台閩地區農戶眾多,一般農戶耕地面積狹小,小農戶普遍存在,誠為目前農業發展之瓶頸。根據民國七十四年台閩地區農漁業普查報告顯示:每一農戶平均耕地面積僅為0.8公頃左右(註一)。由於小農經營易造成規模不經濟,使耕地之邊際報酬降低。因此,倘耕地續再細分,則更不經濟,勢必嚴重影響農業生產及效率。 新竹地區在一九二九年(昭和四年),經營耕地面積不滿二甲之農戶數,占總農家戶數之58.58%,經營面積在二甲以上五甲以下之農家占27.52%,五甲以上較大規模之經營者占13.90%。兹將其詳細情形表列如下。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上〉,第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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