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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西嶼燈塔

澎湖西嶼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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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嶼燈塔,位於澎湖群島西方漁翁島上。現存燈塔為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所改建之新式洋樓鐵板新塔。距馬公最近處為四海浬,有諸多港灣。島上前後有山,海拔52公尺,較周圍其他島嶼為高,目標顯著。臺廈航船,均視西嶼為指標。臺灣與大陸之間,重洋遠隔,自古以來,閩臺交通全賴水路。澎湖群島位於臺灣海峽的樞紐地帶,清中葉以前臺灣對外交通,端賴船隻往來,臺灣與大陸之間,必以澎湖為津關,燈塔則是用來指引船隻航行的標誌。藉由燈塔的指引,可以航行安全減少海難發生。西嶼燈塔創建之前已設有指引船隻航行的塔,稱為「西嶼古塔」,後來因故頹圮。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臺灣知府蔣元樞、澎湖通判謝維祺捐資,以及船戶及廈門郊行共同捐募,就原塔址重建一燈塔,屋頂掛有長明燈的七級浮圖,稱為「西嶼燈塔」。塔前另建天后宮,兼管燈塔事務。全部工程在翌年(1779)完成,塔基五丈,高七層,花崗石砌造。燈光明亮,可東照廈門,西光臺灣,南達銅山、東粵。其日常香燭燈油之費用,由駐汛官兵向往來船隻抽捐。西嶼燈塔的建置經費、日用錢,多由臺、廈郊行船戶資助。道光三年(1823)塔燈及廟宇因風災嚴重損壞,通判蔣鏞與水師提督陳元戎發起籌款重修。經官宦、郊行、舖戶及船戶等共捐得佛銀五百元。於道光八年(1828)重修廟宇燈塔。塔高七級,以花生油燃燈照明,所需維持費用,除上述募集銀錢的生息外,另向入港船舶徵收費用支應。此次重修並立一「西嶼燈塔碑記」以記之,此碑現存於西嶼燈塔庭院內。同治十年(1871)英國駐臺領事以澎湖乃天津、上海、福州各口洋船往來要津,為航海安全起見,照會清廷在澎湖增建新式燈塔。同治十三年(1874)文武官員與英國工程師韓德森(DavidM.Henderson)會勘基址,議決拆除舊有塔廟,改建洋樓,並在舊塔基址左側用鐵板另造新塔,於光緒元年(1875)完工啟用,這便是今日所見的西嶼燈塔。塔燈罩內原使用旋轉透鏡雙蕊煤油燈照明,日據時代,大正四年(1915)改用電石氣閃光燈,昭和十三年(1938)換裝煤油白熱燈。光復後,民國五十五年(1966)改裝四等旋轉透鏡電燈,照明光力達八十萬燭光。除了引導船隻航行之外,西嶼燈塔也自光緒十一年(1885)起,附設氣象站,開始觀測氣象收集資料。澎湖西嶼燈塔位在澎湖縣西嶼鄉,是臺澎地區創建最早的現代化燈塔,燈塔是用以引船隻航行的標幟,故燈與塔須為一體。西嶼燈塔創建前有設塔,稱為西嶼古塔,後因故傾圮,在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重建,當時規模為塔基五丈,高七層,每層七尺,花崗石砌造。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清官員與英國工程師韓德森會勘基址,決定拆塔改建洋樓,並在舊塔基址左側用鐵版另造新塔,於光緒元年(1875年)完成。在入口門楣上留有凸鑄的英文字一排,上題:「DAVIDM.HENDERSON1874」。保存在庭院的石葫蘆是「西嶼塔燈」時期的重要遺物。在庭院內也有道光八年的石葫蘆〈西嶼塔燈碑記〉。初建的西嶼燈塔為鑄鐵製空心圓筒形平面,立於花崗石臺基上,塔身向上微微收分,內做螺旋鐵版樓梯。塔身外側離地面高約六.三尺,安鑄鐵工作平臺,外圍鐵管欄杆,內安圓拱形鑄鐵燈罩及風標。塔高十一公尺,燈距高潮面六0.七公尺。燈罩內原裝有四等旋轉透鏡雙蕊煤油燈,正常運作時,每三十秒連閃白光二次,後改成電石器閃光燈,再改成煤油白熱燈,於民國五十五年改裝四等旋轉透鏡電燈後,光力達八十萬燭光。澎湖西嶼燈塔的價值是是臺澎地區創建最早的現代化燈塔,同時其建築構造與一般住宅、廟宇相較極為不同。(資料來源:內政部台閩古蹟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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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料庫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國家文化資料庫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清乾隆四十三年(西元1778年)興建,同治十三年(西元1871年)重建
作品語文
中文
全集/系列名
世華網臺灣建築大觀園
相關地點
澎湖縣西嶼鄉
地點名稱
澎湖縣西嶼鄉/西嶼燈塔/湖西/塔前/大觀/大觀
緯度
23.6054584/23.562639/24.7475/25.0497/23.9826/23.8525
經度
119.5136711/119.468538/121.69/121.094/120.685/12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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