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廣福宮的對面街上,另有一間古老的福德祠, 廟宇雖然已翻新,其確切的創建年代已不可考,不過我們卻可以從廣福宮內的「奉兩憲示禁碑」中找到線索。「奉兩憲示禁碑」為劉偉近、劉能詒等所立,立碑年代在乾隆十五年三月(1750年),原立於土地廟,其內容為禁止斂派茲事的告示,是粵人不堪閩人以修建寺祠為名,勒派苛斂並悔前所立的禁斂派碑,由淡水同知重申前禁的古碑,因此我們可以推估土地廟至少在乾隆年間已經設立,而且廟內的匾額寫著「光緒壬午年重修」(清光緒八年,1882年),可推想土地公廟的歷史必然悠久,信眾更可能除了粵人還有閩南人。 廣福宮坐北朝南,面向大漢溪,而福德祠則坐東朝西,朝向大漢溪的上游。福德祠內祭祀的是土地公,土地公是民間普遍信仰的神明之一,又稱為福德正神,客家人則稱「伯公」,是地方的保護神,凡是有漢人族群居住的地方通常都有供奉土地公的習慣,多為祈福、求財、保平安、保收成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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