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戰爭爆發後,日本當局為對既有資源做最大的利用,遂施行所謂的「統制經濟」,臺灣總督府乃根據日本「國家動員法」,頒佈各種統制法令,其中可說是橫跨民間經濟生活中各個領域。包括物資、勞務、交通、交易、對外貿易金融等層面,。當局為讓大眾瞭解統制經濟法令的內容,常會動員地方人士宣導相關統制法令。宣傳常以化粧遊行再加上陣頭的鑼鼓喧天為手法,加深大眾對統制經濟法令的認知。統制經濟宣傳手法除了化粧遊行之外,另有以戲劇演出的方式來做宣導。在小梅庄協助執行推行統制經濟的民間機構,除了小梅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外,還有皇民奉公會小梅分會,以及小梅庄各產業奉公會(奉公班)等民間組織。照片為經濟法令遵守週時,產業奉公會推行的「商業奉公運動」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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