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文昌祠是一間主奉文昌帝君的廟宇,於1985年8月19日被公告為三級古蹟,後改為直轄市定古蹟。 在清代,淡水廳一共有五座文昌祠。第一座於1803年(清嘉慶八年)興建於廳治東門(今新竹)、接著第二、第三座於1813年(清嘉慶十八年)建於新莊與芝蘭堡(今士林)、1863年(清同治二年)於枋橋街(今板橋)興建第四座文昌祠,到1867年(清同治六年)第五座文昌祠建於桃仔園(今桃園)。 然而,在1813年前,新莊一帶並沒有文昌廟,新莊文昌祠的主神文昌帝君,原本為供奉於新莊慈祐宮偏殿。到1813年,由於慈祐宮年久傾頹,艋舺縣丞曹汝霖(1877-1966)倡議修建,在修繕工程竣工之後尚有餘款,因此提議於慈祐宮右側興建文昌廟,獨立供奉文昌帝君,並於廟旁設置義塾,為大臺北地區第一座文昌祠,又於1875年(清光緒元年)由艋舺縣丞傅端銓邀仕紳捐款集資,將文昌祠遷至現址。 清代,五座文昌祠,新莊文昌祠是其中之一。可見當時的新莊已經從早期的移墾社區,轉型貿易樞紐;此時仕紳開始注重文化教育及科舉功名。 對當時的縣丞來說,興建文昌祠等同於推廣文風端正士氣,為施政的一大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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