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抽象繪畫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即在於揚棄傳統藝術的功能,或使之附屬於對可感知物象的描繪,並強調它具有創造新的感知真實之功能。它與傳統繪畫的不同,可舉例如下:寫實或具象畫中的花,在意識上是(模擬)一朵實存的花,而抽象畫中的形象,卻不是意識中任何實存的形,它們是真實的自我存在,並不代表任何其他的事物。因此,在摒除物象的羈絆後,所呈現出來的是一種由純粹形態所構成的自主美感,例如本幅作品,作者採用即興自由的筆法和強烈的色彩,讓人感受到一股澎湃的生命力,而它卻未依存於任何的物象。出處:劉坤富,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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