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件為一紙質雜誌,為1923年(大正12年)9月1日由林呈祿編輯、臺灣雜誌社發行的《臺灣民報》半月刊第一卷第七號。 《臺灣民報》為日治時期臺灣人創刊的重要報紙之一。在《臺灣民報》時期,便自詡為「臺灣人唯一的言論機關」,於當時的政治運動脈絡裡有重要地位。在1930年,《臺灣民報》更名為《臺灣新民報》,並於1932年改為日刊發售。1941年,在日本帝國發動南向政策的時局下,《臺灣新民報》改名為《興南新聞》,同時原先批判政府的報紙風格逐漸消逝。之後,《興南新聞》與其他5份報刊在1944年被臺灣總督府整併為《臺灣新報》。 日治時期的報紙刊行十分困難。日本政府於1883年 發表「新聞紙條例」,對國內報章出版以「許可制」、「保證金」加以規範,「新聞紙條例」大幅限制報章出版,使得64家報刊被迫停辦,是以被日本史家稱為「新聞撲滅法」。而在日治時期臺灣,在殖民地統治專法《六三法》中此條例被沿用,限制臺灣創報。無法負荷的保證金、許可制的箝制、禁刊事項的不清楚、警察的干涉等種種,都使臺人辦報十分困難。到了1937年,在戰爭時期新聞管制之下辦報更加困難(王天濱,2002。78-86)。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