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羅通掃北》掌中戲本事,為亮粉色紙張,黑色字體,右下有蓋紅色官印,推測是供各地警察局現場查驗使用。右側標題註明「掌中戲劇專用」及「改良掌中戲『羅通掃北』本事」;置中為劇情介紹;左側則列出「 月份,逾期作廢,塗改無效」等字樣。《羅通掃北》原是清代章回小說,在小說中,羅通是一位唐朝的名將,在唐太宗御駕親征卻中計受困之時,羅通率領大軍前往救援的故事。由於情節高潮迭起,經常被改編為戲曲及說唱藝術。 2.此「掌中戲」即「布袋戲」或「木偶戲」,可把戲偶套入人的十指,在手中操弄成戲。通常分為室外演出的野臺戲,以及戲院演出的內臺戲,本件推測應屬內臺戲使用。 3.本件與館藏號2003.009.0558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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