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850年(道光30年)呂岳德政碑發現碑記,鳳山縣丞馬克惇撰文;西元1785年(乾隆50年)鳳山縣阿里港縣丞移置阿猴(即今屏東市),改稱下淡水縣丞。至西元1849年(道光29年)重建下淡水分防衙署,亦即阿里港縣丞舊署;次年竣工,並自地下掘得前揭西元1785年(乾隆50年)所立「呂岳德政碑」,遂將原碑重立衙前,以垂永久;並將發現始末銘刻原碑碑陰。 官員任滿離職,地方紳民作去思詩文,用以追念懷德;樹立碑記,用以流芳奕世。臺灣與金門地區現存德政去思碑,其人雖逝,事功垂後;其文可賞,思古景仰。政績如果深得人心,不僅立碑頌德而已,或供長生祿位,或雕像附祀寺廟, 德政碑記頌揚治績,長生祿位祈求人壽永存,雕像敬奉神聖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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