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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聲請再議疑義

司法行政部請解釋聲請再議疑義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司法行政部請解釋聲請再議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解釋聲請再議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聲請再議已逾法定期間上級法院首檢官自得逕予駁回、告訴人不經原縣府逕向直接上級法院首檢官聲請再議得扣除住所在途期間之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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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司法行政部請解釋聲請再議疑義 / 授權人:國史館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drnh&id=015-010306-0149。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NC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史館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社會與政治,其他
建檔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全宗名稱
司法院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4/20
全宗號
015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相關人員
居正;王用賓;焦易堂;謝冠生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9/12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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