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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器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中央機器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中央機器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中央機器有限公司為補充上海天津昆明三廠新料而由會作擔保向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增貸二十億元及原擬俟三十六年工貸成立後由該公司分配額項下扣償惟該公司僅分配十五億元請准在統借額內即撥五億元交由該公司轉還中國銀行外再續撥五億元以俾在滬採購材料,中央機器有限公司呈報鈞會續予核給該公司現結外匯輸入許可證已自輸管會取倒惟因匯率調整頻素不宜稽延經洽准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在三十七年度工貸訂約前允許分批貸款先行傑購並由上海辦事處擔保後簽訂借款合約另呈送昆明機器廠與交通銀行及天津機器廠與中國銀行簽訂之三十七年薪工貸合約等,中央機器有限公司呈報關於中央銀行業務局函飭將訂貨貨款案貨品儘速交貨一節承造運貨之昆明機器廠雖因交通不便而以分批運輸但所有訂貨均已到齊惟承辦收購之交通銀行上海分行迄未派員前往驗收提貨,中央機器有限公司呈送與中國交通兩銀行洽訂之借款合約另結欠鈞會流動金本息因奉配之臨時透支額不敷支配請准暫緩繳償經指示該項流動金本息仍應在該公司營業收入項下籌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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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中央機器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 授權人:國史館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drnh&id=003-010404-0601。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NC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史館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社會與政治,其他
建檔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24
相關地點
上海;天津;雲南-昆明;南京
全宗號
003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相關人員
杜殿英;翁文灝;錢昌照;孫越崎;吳兆洪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9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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