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委員會以雲南錫業公司資金困難准予緩收三十二年上期貸款利息並電飭仍照數列帳俟公司財政好轉時再行清償,雲南錫業公司電稱流動金三十二年上期計息本金為一百五十萬五千餘元利息應為一百二十六萬四千七百餘元已照數轉帳及資源委員會電覆三十二年計息本金應為一百五十一萬九千餘元請即查明更正,雲南錫業公司因各物漲價每月需三千萬元始敷應用電請自三十三年六月份起按月照撥雲南出口礦產品運銷處轉撥,資源委員會於三十三年六月除撥五千萬元予雲南出口礦產品運銷處應用外另先撥週轉金一千五百萬元嗣後再續撥一千五百萬元電飭雲南錫業公司協理{#陳大受#}逕洽該處撥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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