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42年間,國防部參謀總長因為民眾參加共產黨相關組織而涉案,並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訊、判決的關係,向總統呈報有關該案經過情形、判決結果及審理建議,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後國防部將該案刑罰執行情形報告總統。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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