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69年間,憲兵司令部對於參與一二一零專案工作有缺失人員之調查、懲處研議相關紀錄、報告、處分建議、決議,缺失事件包括延誤南部地區安全裝備運送、未對所屬憲兵作輔導及反映以致出庭指證一二一零案嫌犯發生前後矛盾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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