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廟會中的乞丐(右邊三人)。這些都是真乞丐,因當時人較具羞恥心,怕左鄰右舍譏笑,非不得已,無人願意當乞丐,更遑論當假乞丐。清朝的賑卹制度有養濟院收容鰥寡孤獨無依者,還有流棲所收養外來流民之貧病無依者,此即當時收容乞丐之設施,也稱為「乞食寮」。至1746(乾隆11)年,流棲所附設於普濟堂。日治時期雖然承襲清朝的慈善事業,設立諸如仁濟院、慈惠院、普濟院等設施,對乞丐則採取取締的作法。所以日治時期,一般看不到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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