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參加世運體操隊加緊練習」,拍攝時間約為1964年8月,放映時間1964年9月1日,影片長度2分26秒,音軌已毀損。
本影片為體操隊於1964年8月31日報到後開始集訓的訓練影片,項目包括地板,平衡木,吊環,雙槓,鞍馬,單槓等。該屆世運體操隊共分成三階段選拔,於1963年11月公布第一階段成績選拔中,體操共有30人通過選拔,至1964年4月第二階段,進一步刪減至28人,其中女子選手共有8位。
至集訓開始前,名單共計12人,但女子組在總額限制下需進一步淘汰2人,名單為江大山、李武智、王賢明、余雅得、賴志農、劉年盛,女子組為蔡光代、洪丹桂、郭淑足、陳秋蓮、孫芳玉、林美惠,而最後體操隊的總人數確定的名單為8人,為江大山、李武智、王賢明、余雅得、賴志農、劉年盛、蔡光代、洪丹桂。
體操項目自1896年奧運即已列入正式項目,歷史悠久,體操項目分為競技體操、韻律體操、彈翻床、特技體操、有氧體操等,但只有前兩者列入奧運項目之中。影片中所提及的世運,為我國過去對奧運之稱呼。
男子競技體操在1936年柏林奧運會後確定為地板體操、鞍馬、吊環、跳馬、單槓、雙槓六個項目,女子組則至1960年羅馬奧運才確定為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體操四個項目。韻律體操又名藝術體操,過去僅有女子組,分成繩、環、球、棒和帶五種,配合音樂進行律動。
1964年東京奧運,中華體操代表團參與的即為競技體操,也是首次以團體出場,團體資格賽的計分方式為6–5–4,即每個隊伍由6名選手組成,每個單項選派5名選手參加,取最高的4個成績計分,這場比賽決定參加團體決賽、個人全能決賽與單項決賽的資格。在團體及個人資格賽中獲得團體成績前8名的隊伍才能參加團體決賽,計分方式採6–3–3制,即每個隊伍由 6名選手組成,每個單項選派3名選手參加,3名選手的分數全部列入計算,以決賽團體成績決定名次。在團體及個人資格賽中獲得各單項成績前8名的選手則能另外取得參加單項決賽的資格,以各單項決賽的成績決定名次。
2021年東京奧運,是繼1964年東京奧運後,臺灣體操界相隔56年再次成團參賽,雖然兩次比賽都在預賽就被淘汰,但唐嘉鴻在個人全能賽中以84.798分的成績排名第七,為臺灣選手在奧運體操全能賽中的最佳成績,李智凱更在個人鞍馬項目中一舉奪下銀牌,成為臺灣史上首位在奧運體操項目奪牌的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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