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遷臺後,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凡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遺眷,待光復大陸後,授予可年淨生產二千市斤稻穀面積之田地,前後總計發出約70萬張的憑據。1986年時,大批榮民要求政府解決授田證問題,並於隔年抗爭。
1990年立法院通過「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依級數每等級加發5萬津貼,持有戰士授田證之官兵可領取5萬到50萬之補償金,來回收戰士授田憑據。此條例於2019年4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廢止。
在陸嘉社區調查時,陸續取得二張戰士授田證,同是陸嘉社區單身退員,劉維國的家屬欄皆為空白;蘇世從的家屬欄則把大陸父、母、兄、弟都填寫進去。
蘇世從因為進入部隊時將年齡減了7歲(將1930年改成1937年)。在1990年發放補償金時的年齡未滿55歲,因補償金基數差異,自首其服兵役時謊報年齡之事,以此向發放單位提出異議(年齡逾55歲,且未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公教人員月退休金或未輔導就業或未就任公職之退除役戰士,可領4個基數20萬元,未逾年齡者領一個基數5萬元)。異議被駁回、申請資料也被退回,因此留下本戰士授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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