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一般簡稱為「青果合作社」,其前身為日大正4年(1915年)成立的「中部青果輸出同業組合」,臺灣光復後改組並擴大成立各地方青果運銷合作社,青果合作社的業務以香蕉、柑桔、鳳梨等水果為主,早期以香蕉外銷為主力,民國56年達到臺灣香蕉出口的最高峰。
此為一張「臺灣省高雄青果運銷合作社」(以下簡稱高果社)發行的股票,股票持有人為該社社員王天德,其編號為高果合股竹字第0547號,每股金額新臺幣10元。王天德一生務農,在民國52年(1963年)加入該社成為社員,而高果社於民國55年(1966年)核發社員證一張。此股票正面中央上方印有該青果合作社的標誌,整個文件四邊印有香蕉、柑橘、鳳梨、西瓜等4種水果圖樣,可由股票得知此時的青果社理事主席為吳振瑞,他在任職青果社理事主席期間因成功將臺灣香蕉外銷至日本,改善蕉農經濟被譽為「香蕉大王」、「蕉神」,但後續因著名的「剝蕉案」含冤入獄,並造成臺灣香蕉出口市場受到打擊,自此香蕉出口王國的盛況不再。
民國50年代期間,香蕉曾經年出口千萬箱,成為臺灣外匯金雞母,據老一輩記憶當時高雄港碼頭的倉庫全是準備外銷的香蕉,有些蕉農當時年收入可達10多萬元,而當時公務員薪水每個月也才不到千元,而南部包含六堆地區的蕉農,只要穿著沾滿香蕉奶(客語的香蕉樹液)痕跡的汗衫走在路上或是進銀行,都會被投以欽羨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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