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冠(子名青箱子,可入藥)
本條史料主要說明雞冠可作藥用。
這則介紹雞冠的史料出自於《澎湖廳志》。《澎湖廳志》的總編纂為金門籍的舉人林豪,澎湖當地仕紳蔡汝璧和黃濟時為協纂。1878年(清光緒4年),當時擔任「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澎湖當地父母官)的蔡麟祥,禮聘林豪等人編纂《澎湖廳志》,但未刊行。直到1892年(清光緒18年),臺灣省設置了通志局,才由當時擔任通判的潘文鳳,重新聘請林豪等人協助修纂並完成初稿,並於隔年(1893)經當時的臺灣巡撫唐景崧,命舉人薛紹元再進行一次修訂刪補,《澎湖廳志》才正式完成。
雞冠又有雞公花、洗手花等別名,在臺灣已經是廣為種植的觀賞植物。在中醫的認知上,雞冠有「止血、袪濕、止瀉」的功效。臺灣民間常使用雞冠來治療痢疾、痔瘡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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