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母珠、火巷草、山軟籐、匏靴籐、鱟籐、山羊麻、一條根、田窩草、胡仔草、蒼繩翼、鮚仔草(俱見「澎湖廳志」。)謹案:以上藥草(自龍舌草以下),其名罕見。據「噶瑪蘭廳志」云:多毒草,宜外科用,則未可輕嘗也。名多不雅馴,各隨方俗稱之。其尋常藥草見各志而無注者,今不錄。
本條史料主要存載雞母珠與火巷等毒副作用劇烈的藥用植物名錄。
《臺灣通志》或稱為《臺灣通志稿》,為清代以臺灣省為範圍而編撰的志書,屬臺灣文獻叢刊第130種。《臺灣文獻資料目錄》中言「臺灣通志,四十卷,清蔣師轍、薛紹元纂,原稿本」。
毒草是指有毒植物,當接觸或誤食會人類或家畜造成皮膚、黏膜燒灼腐蝕,某些組織器官等暫時性至長期性的傷害,甚至導致死亡,尤其對兒童最具危險性。不過,許多有毒植物之葉片、花、果實或種子,也有醫療價值。早期臺灣民間早已摸索出許多既能利用其療效,但是又不至於遭受損傷的經驗法則。比如史料中提到的「宜外科用」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所謂外科用通常是指外敷,通常用於治料跌打損傷、關節疼痛等症。內服有毒植物的例子也不在少數,史料中所提到的雞母珠,其種子有劇毒,其根卻甘甜美味而且對鼻病也有相當不錯的療效;火巷的乳汁會燒灼黏膜,誤觸眼睛有可能導致失明,但是經8-12小時熬煮,配合特殊服用法,對氣喘病也相當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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