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所示為利豐煤礦的斧頭,是昔日重要的煤礦文物,象徵大豹煤礦到利豐煤礦的開採時期約於大正10年(1921)起至民國89年(2000)廢礦,共計開採80年的歷史文化。斧頭廣為礦場內的礦工使用,主要為砍伐坑木作為木支架或安全撐板。特別是採煤工在薄層煤礦脈內挖掘,為避免落盤之危險,必須每隔一公尺設置依安全支撐,所以需要大量的坑木。這樣的安全支撐大部分為相思木樹種,礦工每日必須操作斧頭劈裂木材再以鋸子來調整坑木長度。改修工或坑木場的礦工最常使用到斧頭,以斧頭劈開相思木或其他樹種的木材,或是在坑內以斧頭來調整安全支撐,因此斧頭是這類礦工隨身攜帶的利器。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