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5年(1986)因政府計劃建造污水處理廠,廠址即位於十三行遺址上頭,在考古學家大力呼籲搶救遺址下,得到國人熱烈的迴響,因而促成一小部分遺址的保留,並於民國79年(1990)指定為第二級古蹟、民國95年(2006)改指定為國定遺址。行政院於民國81年(1992)核定由臺北縣政府負責籌設十三行博物館,以保存展示遺址出土文物,民國92年(2003)4月24日正式開館。
很難不被外型別具特色的十三行博物館建築所吸引。這座曾榮獲民國91年(2002)第24屆臺灣建築獎的博物館,其原始構想來自於考古發掘及先民乘船渡海來臺的意象,建築師設計了三組不同型態的建築群,分別表達山與海、過去與現在的意象。十三行博物館不是高不可攀的廟堂,而是一個走入社區的好鄰居,成立幾年來館方不但積極辦展覽、辦藝文活動、投入社區營造,更致力於提升週邊環境的空間品質,如陽光廣場、自行車道等,都是遊客與本地居民所最喜愛的休閒運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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