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 (民國34年) 年10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積極建立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經貿網絡,然而,當時中國大陸嚴重惡化的通貨膨脹及貨幣劇烈貶值,將戰後初期台灣也捲入其中。當時臺幣與法幣匯率僅僅有利於中國大陸來台取得物資與財經利益,各項台灣出產的物資如糖、茶、香蕉與鳳梨等產品被源源不斷的運往中國各省,以米糧為例,僅在1946年 (民國35年) 就有一百多萬石的食米由台灣運送到中國蘇北和華北充作軍糧,致使台灣遭受到了未曾經歷過的米荒。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將台灣的物資轉運中國大陸 ,再要求臺灣銀行擴大放款給公營企業作為週轉資金,促使臺灣銀行只能不斷加印貨幣,造成台灣也開始了嚴重的通貨膨脹。1946年 (民國35年) 8月,國共內戰演變成為全國性戰爭,台灣除了各項物資持續流向中國,資金也被國民政府轉移到中國。其中一例為幣值貶價, 1946年 (民國35年) 5月22日發行「舊台幣」原限發行額為 30 億元,發行半年後即增為 53 億元,直至同年6月14日改制「新台幣」前,台幣發行額高達 5,270 億餘元。1948年 (民國37年) 8月國民政府又推動「金圓券」改革,並同時實施物價管制,1949年 (民國38年) 5月28 日,舊台幣的最大面額已經發行到100萬元,造成進口各項物資成本飆漲。從台幣對法幣的匯率到台幣對金圓券的匯率,整體財金政策對台灣嚴重不利,進而重創台灣經濟,加上與中國緊密的經濟聯繫,導致「二二八事件」之後的通貨膨脹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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