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台灣解嚴後,在執政者政策,公民社會團體的倡導、新聞媒體的傳播與政府部門的實踐下,台灣的人權有長足的進步。惟若檢視現狀,台灣雖被稱爲亞洲中最自由民主的國家,但除言論自由與婦女權利外,財產權與人身自由之保障仍有努力空間,至於生命權、集會結社自由、勞工權利、原住民簇權利與環境權等保障則須大力誰動,方能週延保障人民之各項基本權利。比較亞洲諸國,台灣之人權保障固然較有令人稱道之處,但仍可再加深耕。造成台灣人權發展之瓶頸者,主要爲人權是否爲治國政策之重心,政罕部門之調整過於緩慢,外在誘因不足,公民社會及人權文化的問題。本文以爲人權之路不能回頭,應從其形式與實質兩個層面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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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思與言人文社會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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