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99年(2010),圖中是溪州部落的長老正在向前來參訪的板橋社區大學學生導覽部落的空間。溪州部落是新店溪河邊,以從花東遷移北部的阿美族人為主所發展的聚落。民國70年代的移動,是因為都市經濟發展吸引花東原住民前來工作,從事著北部礦業、建築業的基層勞力工作,並在溪邊發現與原鄉相似的生活環境,依著溪流而居,自立造屋,開墾拓地形成聚落,沒有帶著漢人所有權的觀念,而是依著部落年齡階層的社會組織在都市再連結成緊密的部落連結,也因鄰近新店的溪洲路,當地人慣稱此地為溪州部落。部落缺少所有權觀念卻遇上以現代所有權及漢人習慣為基礎的土地管理制度,終究在民國80年代面臨政府以非法為由的拆遷議題,民國84年(1995)年台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將部分住戶遷住新店中正國宅,但仍有部分住戶堅決不做遷移。不願遷移的原住民向社會敘述著部落文化中社群概念、文化習慣與律法的特殊性,也獲得學界與社會各民間團體的支持組成「溪州部落後援會」;在持續的社會溝通中於民國101年(2012)透過都市計劃將部落所在周邊土地變更為原住民生活專用地,由部落承租公有地自立造屋取得居住權。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