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七十二件奇案》,臺中瑞成書局發行,鉛印本,出版年代不詳,此版本未載明著作者,據《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著錄,為「不題撰人」,成書於明代[1]。此版本開頭有繡像二頁,分四欄繪小說故事,第一頁繪「講和」、「包袱」、「觀音菩薩託夢」、「石獅子」,第二頁繪「鎖匙」、「偷鞋」、「裁縫選官」、「三寶殿」。目錄前有「聖」署名的〈小引〉一篇。目錄前書題「繪圖包公奇案」,全書共計53回,90頁。無封底。小說收錄《龍圖公案》一百回中,包公所斷的五十三則判案。
封面圖像繪頭戴官帽,身穿黑蟒袍,黑臉蓄鬍的包公,以左手撐頭,坐在案前思忖樣貌,在他腦海裡有一位穿著粉衣的女子,被兩人用一條繩索勒住脖子,嘴角滲著血,所繪應係被害女子顯靈向包公託夢申冤的情景。《包公七十二件奇案》所收五十三則故事中,〈嚼舌吐血〉、〈咬舌扣喉〉、〈鳥喚孤客〉、〈窗外黑猿〉、〈移椅倚桐同玩月〉、〈龍騎龍背試梅花〉、〈江岸黑龍〉、〈兔戴帽〉、〈鹿隨獐〉等九則故事,皆有包公在夢中領悟破案關鍵線索之情節,但上述各則故事內容卻與此圖像無關。考諸香港五桂堂《包公七十二件奇案》彩繪封面亦為此圖像,其封底載「繪意:義僕萬傑替主伸冤」,然「義僕萬傑替主申冤」本事不詳,未見於《包公七十二件奇案》,究竟係何包公故事,尚有待進一步查考。
本書瑞成書局另曾改題為「包公奇案」出版,除封面繡像排版不同以外,其餘小引、目次、繡像與正文的內容與頁數皆同。
[1] 江蘇省社科院明清小說研究中心、江蘇省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編,《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0年2月),頁1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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